来源:昭通新闻网
2019-02-19 14:54(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莫娟)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55周年,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15周年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,广大人民调解员,紧密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昭通为目标,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,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。近日,司法部对9个试点省份200个集体和400名个人进行表彰,我市盐津县牛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;镇雄县司法局副局长翁大智、永善县溪洛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发康、昭阳区洒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绍成等3人被授予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。
近年来,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,立足我市实际,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,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,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