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善为贫困群众开辟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

 2019-02-14 09:27  来源:昭通新闻网

(通讯员 黄 桦 宛通万)“去年9月,我在务工中造成左手受伤,对方迟迟不愿赔偿,如果没有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忙,我不可能一次性拿到30000多元的赔偿款,太感谢党委政府了!”近日,永善县溪洛渡镇新拉村村民张某某谈起受益法律援助这事,一直赞不绝口。

法律援助是一项扶贫助弱、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公益事业,是彰显党委政府责任的民心工程。2018年,永善县将法律援助职能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,秉承“让打不起官司的贫困群众能依法打赢官司”这一宗旨,按照“便民利民、优质高效、应援尽援”的思路,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,深化便民服务,注重办案质量,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能力,让更多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、讨得了公道,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法治保障。2018年,共受理案件225件,接待咨询1500余人次,代理诉讼案件119件,非诉讼案件7件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件,调解纠纷11件,解答法律咨询1051人次。

该县从减少贫困群众维权成本入手,积极探索精准法律援助“零门槛”新路径,以开展“法律七进”“结对共建法治村(社区)”“万人进千村帮万户、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”等活动为契机,组织律师、公证人员、司法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,进村入户详细了解扶贫对象法律服务需求情况,重点摸排追讨工资、工伤事故、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、伤害赔偿、赡养抚养、生产经营、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需求,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。

同时,将农民工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、老年人等作为重点法律援助宣传对象,统筹整合县委政法委、县普法办、县法律援助中心、县法院、县妇联、县教育局、县总工会、县公安局等部门普法力量,组建“七五”普法讲师团,以妇女节、儿童节、助残日、重阳节、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,开展“法律援助进乡村”活动,向贫困群众宣传扶贫政策、法律援助相关规定和流程,做到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。

在此基础上,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法援服务对象范围,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与县扶贫办、驻村扶贫工作队建立协作机制,开辟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,及时提供律师、公证、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,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,一律不审查经济标准,不限制受案范围,优先办理,指派法律援助名优律师提供服务,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残疾人,实行电话预约、上门服务,并全程跟踪督查,确保案件质量,让贫困群众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。

审核:   责任编辑:聂孝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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